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法释〔2012〕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
根据抵押合同等约定,新洲支行向福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车辆所有人清偿剩余本金、利息及其他各项费用,福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按时偿还贷款构成违约,于2017年3月作出判决,被告曹某应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新洲支行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金等。
《央行: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1.5万亿目标已实现》【观察者网综合报道】台媒1月5日凌晨引述台军方消息人士称,解放军航母辽宁舰于4日深夜穿越台湾海峡,“并未进行绕台”,前往南海舰队辖区进行移地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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